哥斯知道,森林里经常有野兽出没,危险性比较高。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当然没有问题,他长年游走在森林里与野兽打交道,早就练就了较强的生存能力。但今天,两个还未成熟的孩子跟在身边,不得不从安全的角度去考虑,他基本上不去森林里打猎,以免与两个孩子分开太远。
有时遇到好心的人家时,就去讨点食物,那些善良的人家看到他带着两个孩子,都能给点食物,有时候还让他们留宿,至少保证了孩子不饿肚子。
比较起来,他更喜欢去小溪捕鱼。河里水太深,鱼不会到浅水区,很难捕到鱼。小溪地势开阔,两个孩子尽在视野之中,可以一边捕鱼,一边照管孩子。打猎是哥斯的强项,但对于捕鱼却不知从何下手,他无船又无网,更没有一点经验,仅凭双手是不可能捉到鱼的。
看到一条条鱼在溪水里游来游去,哥斯也是着急,身上背着的弓箭也成了累赘。就在他放下弓箭袋时,突然一个念头出现在脑子里:为什么不试试弓箭射鱼呢?这可是他的强项啊。于是张弓搭箭,一条肥肥的大鱼轻松到手。
两个小孩不会挨饿了。
这天,哥斯正在小溪边生火烤鱼,两个孩子在一旁眼巴巴地等着,这时,过来了三个男人,看穿戴既不像猎人,也不像农民,脏兮兮的更不像商人。他们是被烤鱼的烟火吸引过来的。其中一个年龄较大的长着满脸胡须,脸上剩下那点面积像是被钉子扎过一样,坑坑洼洼的,被熏得黑黢黢的牙齿长得歪七歪八的,他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串不知道什么骨头制成的项链。
他是以抢劫为生的强盗,名叫森吉。从那皮笑肉不笑的脸上,哥斯感觉来者不善,于是警觉了起来。